日语在线翻译

通判

[つうばん] [tuuban]

通判

名詞

通判
  1. 宋初始于诸州府设置,即共同处理政务之意。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,但握有连署州府公事和监察官吏的实权,号称监州。明、清设于各府,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,职务远较宋初轻。清代另有州通判,称州判。亦指任通判之职。